根據廈門市湖里區昨天發布的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今秋該區公辦幼兒園招生規模為103班。其中,小班占八成,按每班30人計算,小班招生人數將超2500人。報名時間統一確定為8月16日,未經區教育局批準,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公辦園招生條件
僅就公辦幼兒園而言,招生對象應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本區戶籍且年滿3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第二,符合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兩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適齡兒童及其家長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確認兒童實際居住地以父(母)親的戶口和產權證為準。值得一提的是,片區招生對象戶口落戶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16日,超過報名期限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家長應自行聯系幼兒園就讀。
民辦園招生條件
在民辦幼兒園方面,同樣是8月16日統一報名,本區戶籍及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都可報名。
其中,報名入讀實行分級收費管理民辦幼兒園的非本市戶籍幼兒,若要申請享受限價收費政策應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湖里區暫住1年以上的暫住證明;
2.父(母)在廈務工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父(母)按照規定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1年連續逐月按時(若有補繳則補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繳交的《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社保繳交單位應與務工單位一致;
4.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暫住地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據悉,7月30日前,湖里區教育局將向社會公示簽訂協議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幼兒園名單。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幼兒園招生時應對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幼兒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按與區教育局協議規定的保教費標準進行限價收費。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幼兒保教費收費標準可上浮20%。幼兒園不得預先多收費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