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首次提出教師可適當懲戒學生引關注,廈門市家長教師對此意見不一。
業內普遍認為,懲戒教育是輔助手段,把握好度很關鍵,還要有法規保障。
日前,青島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性規章《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中提到: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該辦法一公布,便引起轟動。據了解,這是全國或者地方的法規中,首次提出“懲戒”學生的概念。
《教師法》規定:教師不能體罰學生或者變相體罰學生。該辦法發布后,記者采訪了部分家長與老師。家長們對此持不同意見,而教師隊伍中雖然不少人為重提懲戒“叫好”,卻也不乏左右為難者。
【家長觀點】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但懲戒要把握好度
在本報的調查中,不少家長支持適當懲戒。“嚴師出高徒”“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等成為家長的呼聲。也有家長建議,不管怎么懲戒,都要得到家長的配合,最好還得立法才有效果。
王女士的女兒在某小學上三年級,她說女兒班上有些“熊孩子”上課打鬧,不聽管教,影響了全班同學,老師卻拿他們沒辦法。“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班級里也要遵守紀律。”王女士說,她支持老師擁有懲戒權,但老師也要把握好尺度。首先,一定不能打孩子,以皮肉之痛來懲戒孩子是不妥的。但適當地罰站幾分鐘、抄幾遍課文等是可取的,尤其是抄課文,既起到懲戒的作用,還能練字。
也有家長認為,對犯錯、違規孩子過度寬容,有可能會害了孩子。小時候學校沒有懲戒,孩子大了很有可能得到的就是他人的懲罰或者法律的懲罰,到時候有可能要付出更高的代價,家長后悔都來不及。
與體罰難分清界限 懲戒教育弊大于利
也有家長擔心懲戒有可能變成體罰。家長丁女士說,雖然現在有規定老師不能體罰孩子,都難免有一些老師“犯規”。要是明確老師可以懲戒孩子,體罰的情況會不會更嚴重?懲戒和體罰的界限是什么?家長怎么分得清?
家長廖先生坦言:“作為一名教師,如果不靠‘罰’就教不好孩子,那還要老師干嗎?”
也有一部分家長認為,懲戒學生弊大于利。學生聽不聽管教,不是靠懲戒,而是要靠教出來的。如果只能靠懲戒,是不是恰恰顯示了老師的無能?更有家長舉出自己成長經歷中被老師懲戒的例子,力證懲戒留下的心理陰影遠大于正面效應。
【教師觀點】
不能只有“賞識教育” 也要適當懲戒學生
思明區某小學的一名老師說,現在的教育環境下,當老師太難了,因為別人的孩子都碰不得。如果老師真的有懲戒權,她認為教師群體應該會壓倒性地贊成。
在她看來,有些孩子過早世故,善于察言觀色,能夠洞察到老師的“無力”,從而凌駕于規則之上。對于這部分孩子,如果不適當懲罰,可能會“野蠻生長”。
這名老師說,她支持適當的懲戒,比如“禁足”,在學校設置指定教室,但不是全封閉的“小黑屋”。如果學生不遵守規則,放學后就得到指定教室里面壁思過。
湖里區某小學的陳老師說,如果能明文規定老師如何使用懲戒權,就再好不過了。老師們想要對學生負責,有時卻又無可奈何。她舉例,開學至今她一直忙著到處“滅火”。一些孩子假期松散,開學了也不做作業,她找家長溝通,家長反倒認為“作業太多了,只要孩子健康快樂成長就好”。一名學生沉迷上網,老師希望家長配合督促,家長連連擺手:“不行,不行,萬一孩子跳樓或者離家出走怎么辦?”
“老師不能打不能罵,只是希望家長配合教育,家長卻是這種態度,你說老師該怎么辦?”陳老師說,現在不少家長接受賞識教育,卻沒有懲戒教育。老師又缺乏自主權,因此常常遇到左右為難的狀況。有的校長甚至提醒老師,教育孩子時要留下證據,或者最好有其他老師或家長在場。
要看家長是否也支持 如何懲戒要區別對待
一些老師說,其實廈門各校原先就有懲戒措施,比如警告、留校察看等,但多數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廈門二中的葉老師感慨,不少孩子嬌生慣養,小學時老師不敢說不敢動,到了初中正值青春期,一些調皮搗蛋的學生行為愈發過分,沒有規矩意識,中學老師的壓力就很大。
葉老師說,對學生口頭批評其實很正常,但一些孩子耐挫力不行,一句批評的話可能會被“妖魔化”,老師就會面臨社會輿論壓力。由此造成老師不敢碰孩子,最后只能送到學校德育處。“孩子不能碰,家長也得罪不起。”葉老師坦言。
葉老師從教20余年,憶起自己當年的老師,他說自己那一代的人,遇到的老師都很嚴厲。但那時候家長能體會到老師的用心良苦,支持老師的做法。如今,他很感激當年老師的嚴厲。
在葉老師看來,教育不是靠懲戒,但適當的懲戒是教育手段之一。如果真的賦予老師懲戒權,他也會適當行使。他說,首先要知道家長是否支持,允許適當懲戒的力度有多大;其次,要有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再次,老師也要把握好度,比如作業忘記寫的、偷懶不寫的,或者不會寫的,都要區別對待。適當罰站兩三分鐘,罰抄作業等,能起到一定的提示和警醒作用。
怎么把好度比較難 要有規定來“撐腰”
松柏中學連老師說,之前出現過個別滿懷教育熱情的老師,對違紀的學生使用了比較激烈的處理方法,學生不樂意,家長去告,結果老師自己被處罰。因為擔心事件被社會輿論擴大化,很多老師都如履薄冰。“這個度要怎么把握?教育生態被破壞了,老師既害怕又無奈。”連老師說。
在連老師看來,即便老師擁有適當的懲戒權,但具體可以用哪些教育手段,要怎么把握度,都是難題。比如罰站可以嗎?罰站之后,如何讓學生把內心的積怨轉化成向上的動力?這些操作起來都有難度。如果外界認為老師懲戒過頭了,社會、家長不包容老師,怎么辦?
湖里中學的翁老師認為,教育現象無法一一羅列,哪些是適當的懲戒,真的有辦法全部明文規定嗎?不同孩子的狀況不一樣,老師在教育孩子時,要觀察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最主要的是,是要把教育權還給老師,當出現一些狀況時,要有一些規定能夠真正保護老師,為老師“撐腰”。
【他山之石】
韓國可打學生小腿
新加坡可鞭打屁股
去年,松柏中學的陳萬川老師曾專門寫了一篇博文,呼吁盡早立法,建立校園懲戒制度。
陳萬川在文中寫道,從全國范圍來看,近幾年校園暴力事件頻發,有些手段殘忍,不計后果。是什么原因造成學生如此暴力?陳萬川認為,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缺少懲戒制度,造成孩子沒有畏懼感。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應該將“賞識教育”與“懲戒教育”結合起來,以賞識為主,懲戒為輔。
陳萬川認為,有些國家的懲戒教育制度可以供我們借鑒。韓國有《教育處罰法》,對學生的處罰規定十分詳細,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打小腿10下等。新加坡學校規定,一次完不成作業,教師要提出警告,兩次要告訴校長,三次就要通知家長。新加坡有一種對學生的懲罰叫“鞭打”,就是用藤條打學生屁股。一般一學年內有六次完不成作業的學生,就要接受“鞭打”。而在美國,大多數州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學??梢詫W生進行體罰。陳萬川還認為,現行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需要補充修訂,增加懲戒教育等內容。(廈門晚報記者 郭文娟 林珊 實習生 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