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當局“勞動部”5日將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從2019年起實施,也就是說夜班勞工明年起需每年強制接受健康檢查,而費用由雇主支出。
據報道,根據臺灣當局“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相關研究,長期夜間工作可能對健康產生生理節律紊亂、疲勞、睡眠障礙、加重心血管與肝臟疾病等沖擊。
“勞動部”考慮島內夜間工作暴露量的致病實證資料不足,為強化對夜間工作人員健康保護,并建立本土調查資料,5日將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與衛生組長林毓堂說,由于預告期間收到許多雇主反映時程太趕,因此預定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而2019年實施的對象則為今年有符合長期夜間工作的勞工。
林毓堂表示,強制夜間勞工健檢的費用,由雇主支出,若雇主未讓勞工接受健檢,將可以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