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廣大群眾踴躍舉報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線索,預防和減少涉酒駕駛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石獅市公安局從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石獅建立“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
市民可撥打24小時舉報電話110或指揮中心電話88595122,也可本人到轄區的交警中隊實名舉報,并提供相關違法信息,如文字、音頻、視頻、圖片等,由該轄區中隊核實違法行為。舉報的線索方面,要求舉報人清晰說明違法日期、時間、地點等顯著地理特征,記錄機動車車型、顏色、號牌號碼、行駛方向等信息,并且必須留下真實的姓名、身份證件、聯系方式,便于辦案人員進一步調查,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受案調查工作和影像資料下載工作。因舉報人提交信息不準確,導致無法或未能及時發放獎金,由舉報人負責。受理機構將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會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的個人信息。
經民警現場對被舉報人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酒精含量超過標準值(20mg/100ml至79mg/100ml)即構成“酒駕”,給予舉報人獎金200元,80mg/100ml及以上的即構成“醉駕”,給予舉報人獎金300元。多人或聯名對同一違法事實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和聯名先后順序只獎勵第一舉報人。(記者陳靈 詹偉志 通訊員林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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