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聯合出臺《關于污水排放量交易及質押貸款工作的意見》,推進我市污水排放量交易試點工作,規范污水排放量的交易行為,進一步盤活企業有效資產,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污水排放量交易是指在區域排污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單位對污水排放量進行交易的行為。企業實際污水排放量總量不得超過環評批復中污水排放量限值。污水排放量交易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遵循試點先行、循序漸進、公開公平和誠信原則。
交易實施范圍主要為石獅市三大印染集控區,包括錦尚染整行業集控區、鴻山染整行業集控區、祥芝染整行業集控區,交易主體包括集控區內企業及污水處理廠。
污水排放量質押貸款對象為持有排污許可證且在市場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質押貸款發放人為已開辦或計劃開辦污水排放量質押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污水排放量質押貸款主要用于企業經營流動資金周轉、環保治理工程等技術改造研發活動,不得用于購買股票、期貨、基金等金融產品和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用途。
污水排放量質押貸款應以企業有效的環評批復中污水排放量限值為基礎,質押物價值確定可參考市循環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評估的價格。(記者楊朝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