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保障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石獅市委、市政府將實施新生兒疾病篩查列為2017年為民辦實事項目,減免2017年石獅市醫療機構分娩的新生兒疾病篩查費用。根據《福建省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和《福建省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石獅市新生兒疾病篩查工程實施方案》。
方案規定,減免篩查對象是石獅市醫療機構分娩的所有新生兒,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完成1萬個名額為止。將采用串聯質譜分析技術,采集新生兒足底血,開展30種遺傳代謝病篩查。收費標準:符合減免條件的新生兒疾病篩查收費標準為250元/人,其中泉州市婦幼保健院(泉州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收取240元/人,醫療機構標本血樣采集、勞務補助費為10元/人;新生兒疾病篩查收費由市財政和產婦個人各承擔50%,即由產婦個人自付125元,市財政承擔125元。
工作流程有:登記開單,產婦憑身份證享受減免措施。由助產技術服務機構充分告知產婦新生兒疾病篩查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指導填寫“石獅市新生兒疾病篩查減免對象申請單”,分娩機構查驗產婦身份信息并做好登記,通知產婦繳交50%篩查費用;新生兒出生72小時后,持“石獅市新生兒疾病篩查減免申請單”(在原分娩機構進行采血,采血后申請單存根聯收回;分娩機構對減免產婦信息進行登記,匯總形成月報表,于每月5日前報送石獅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科;分娩機構每周2次將血片冷鏈寄送到泉州市婦幼保健院(泉州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寄出前需將篩查信息錄入福建省新生兒疾病篩查網絡;泉州市婦幼保健院(泉州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及時將結果反饋給新生兒監護人及分娩機構,如發現陽性新生兒,應由原分娩機構及石獅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科共同追蹤反饋,指導新生兒監護人進一步檢查和治療。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協助追蹤反饋本轄區陽性新生兒情況。
開展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是預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實施新生兒疾病篩查工程的重要意義,將其列為2017年度重點工作來抓,精心動員部署,加強項目宣傳,有序推進工作,確保新生兒疾病篩查這一為民辦實事項目抓好抓實,抓出成效。(記者 許長財 通訊員 施泓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