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16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尤泳堯)今天上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在石獅開展春運統一行動時,查處一起超速、隔夜酒駕。司機林某因超速、涉嫌酒后駕車被處以扣18分、罰500元的處罰。
民警對林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
當天上午10時20分,民警從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中發現一部廣西牌的越野車超速行駛。該處的華表山隧道路段限速80公里每小時,車主的速度達到105公里每小時,已經超速20%以上時。民警在石獅收費站攔截車輛,并告知駕駛員林某超速。面對民警的忠告,林某欲解釋,滿嘴酒氣也隨口噴出。
民警立即對林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65mg/100ml。數據顯示,林某已涉嫌酒后駕車。林某解釋到,昨晚在廈門海滄和朋友聚會,喝了半斤白酒后在酒店休息。由于今天早上起來急著來石獅辦事,他一個人駕車從廈門海滄上高速到石獅,沒想到一心急就超速了。
隨后民警對林某駕駛小客車超速20%以上未達50%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500元,記18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民警提醒,酒后駕駛危害很大,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勿酒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