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府辦印發《石獅市物業管理工作職責分工》(詳見3版),對政府機構改革后,各部門承擔的物業管理職責分工進行了明確。今后,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市交通和城市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局(物價局)、市委社會工作部(民政局)等9個部門,將根據職責分工對全市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齊抓共管。
根據職責分工,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是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匯總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定期向市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報告,依托市物業管理站開展全市物業管理日常工作,并負責查處11類違法違規行為;市交通和城市建設局負責查處擅自改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擅自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城市管理局依托衛生考評中心定期抽檢、巡查小區衛生保潔情況,在媒體上給予公布,并負責查處13類違法行為;市公安局依托轄區派出所加強小區治安巡邏,并負責查處4類違法違規行為;市消防大隊要深入小區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指導物業服務人員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查處2類違法違規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電梯使用安全的綜合監管,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負責查處生產性噪音、油煙污染等違法違規行為;市經濟局(物價局)負責查處物業亂收費、收費不公開透明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委社會工作部(民政局)負責對多頭管理的居住小區重新進行調整,由單一鎮(辦)、村(社區)歸屬管理。
市政府還要求,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對物業服務企業員工進行培訓,到物業小區開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活動,形成職能部門與物業服務企業上下聯動執法機制,及時發現物業小區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予以處置。
據了解,此前,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獅政綜〔2012〕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三級物業管理協調體系工作的通知》(獅政綜〔2014〕75號),已明確了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職責分工。此次《石獅市物業管理工作職責分工》印發,是對政府機構改革后,各部門承擔的物業管理職責分工的一次調整,其目的還是為了做實三級物業管理協調體系和聯席會議制度。今后,市政府將根據上述文件精神,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開展工作考評。(記者 吳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