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獅海事處4名執法人員來到石湖港碼頭,對載運易流態化貨物的“宏XX1”貨輪進行檢查時發現,船員對船舶所載運貨物危險特性和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措施不了解時,執法人員當即予以糾正,叮囑船東、貨物代理做好“水上春運”期間易流態化固體散貨運輸安全工作。記者了解到,自2011年國際海事組織《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在我國開始生效以來,石獅市先后檢查運輸鐵精礦、高嶺土、紅土鎳礦等54種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船舶超300艘次。
“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由于本身含有部分細顆粒和一定量水分,船舶運輸這種貨物,如果其含水率超過一定標準,極可能導致沉船或傾覆事件發生。”石獅海事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有關要求,船舶裝載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前24小時,船舶或其代理人應當核對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相關檢測報告等,確認貨物適運,在船舶開航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備。
今年以來,石獅海事部門、檢驗檢疫及邊防等部門在總結以往監管經驗的基礎上,重源頭、抓過程,采取“把申報審批關、規范貨物裝載流程、加強現場核查、實施動態監控”四項措施,確保轄區易流態化散固貨物海運安全生產。(記者 王國文 通訊員 黃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