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新學期已開始,我市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學校收費管理,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管理和家委會工作。具體為:
嚴禁擅自設立項目亂收費。嚴禁學校將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服務的事項、國家已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項目列為收費項目。
嚴禁借家委會名義亂收費。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借家委會名義亂收費、攤派本應學校承擔的費用,比如通過家委會收取資料復印費、講義資料費、空調使用費、班級用電費、班級監控設備費、班級空調設備費、飲水費等。
嚴格執行陽光價費公示制度。各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方式,將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代辦費的收支情況等內容進行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變更、調整時,要及時更新學校的公示內容,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工作的透明度。凡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費。(記者許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