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福州一公司規定員工上洗手間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有人因為便秘超時結果收到200元的罰單。不少網友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合理,但也有網友認為應該站在公司的角度來換位思考。
人有三急,“內急”是其中之一。作為一個成年人,如果有的選擇,哪怕被罰200元,也不愿意拉在褲子里吧!問題就在于,便秘的人,哪怕是英雄好漢,也是沒得選擇:出不來,你能奈何?
一家有著健康企業文化的公司,不管老板是不是便秘,都不應該被一泡大便難倒,還專門出臺限時上廁所和超時處罰的規定。這徹底暴露了管理方面的硬傷:一個員工優秀與否、工作是否高效,難道跟上廁所的時間長短有關?例如廣告公司,只要能出創意、高效執行、按時完工,上廁所便秘與否,都是自己的事——反過來說,作為老板,你能指望一個坐在辦公室里,集中精神對抗大小便的員工給你帶來什么效益?
辦企業不容易,老板也有各種難處,需要各路英雄好漢一起來搭把手,才能旗開得勝。古語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但相對于拉不出來的便便,一文錢還真是身外之物:管理者給得了一文錢,卻治不了便秘。
英雄好漢首先是凡人,遇到連上廁所時間都要管、要罰的老板,沒有便秘是最好的一天,也是最壞的一天: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奇葩的管理規定,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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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想請個假,我得去廁所
有句很粗俗的話說,“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15分鐘可不可以上完廁所?這還真的不好說,萬一便秘或拉肚子呢。那是不是以后如果便秘很嚴重,上廁所前,得先跟老板請個假,“老板,你好,我想請個假,我得去趟廁所”。
我們再來想象一下,規定施行的情形。員工只要一上廁所,公司得計時吧?那怎么計?一是找專門人員計時。所以,你一起身,就有雙眼睛在盯著你,拿著計時器,計算你上廁所去了多長時間,細思恐極??!再或者,用打卡。員工上廁所前得打個卡,那自己也得計時啊,一看“啊,要超過15分鐘了”,趕緊提褲子。這畫面……太美了,我不敢想。
如廁超過15分鐘要罰錢,企業的說法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梢岳斫鉃?,節省如廁的時間來工作。但真的能做到嗎?從邏輯上說,如果實現這一目的,必須得有個前提,就是時間是可以互換的。那就是說,員工會把在廁所內節省的時間全用來工作。但員工上廁所的時間減少了,并不代表工作效率就提高了,因為強逼員工坐在那,如果他們拖延時間,效率照樣保證不了。其實,如果要提高工作效率,最應該做的是建立激勵機制,讓員工從內心迸發工作熱情,激勵他們主動提高效率,而不是這種不夠人性化的規定。
最后,我想說,既然員工如廁超時都要罰款,那公司如果沒有定時發工資,是不是公司自己也要罰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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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義
網友“蔡蔡蔡蔡choi”:這事無關公司立場還是員工立場的問題。如果一個公司借上廁所插科打諢的人很多,這已經是公司用人管理出現漏洞;如果因為個別人的問題而出這樣的制度,我覺得是管理層“懶政”,連上廁所的時間都要跟員工斤斤計較的公司,員工會回報些什么給公司?
網友“有人想毒死朕”:站在公司的角度思考一下,公司雇傭你是讓你為公司盈利,15分鐘又不是完全不合理的時間。如果有人半小時離開公司外出干別的事情回來也找上廁所為借口那怎么辦?并不能說這個舉措天衣無縫,只是沒必要一味否定。
網友“粉絲ENZO”:如果確實是員工身體不適,公司就過分了,畢竟沒有人不會生??;如果說是惡意拖延,那就該罰。但光是靠死規定來約束,只能說明這個公司管理層的人員應該換了。
網友“為人民祈福9999”:生病了、身體不舒服,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這沒有任何問題,也是企業應該做的。公司的規定應該是針對日常性、多見性的散漫行為。如果身體不舒服,就應該提前或事后與領導溝通,取得諒解。這就如同有人逆行闖紅燈送病人去醫院一個道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要做好溝通,保留證據。員工的權利要保障,但公司利益也不能不考慮。雖然規定有些冷,但正常情況下,15分鐘的如廁時間足夠了,時間規定并不苛刻。人都不希望被約束,但某些人自由散漫,靠時間混工資,就是公司的毒瘤,輕則增加公司用人成本,重則破壞公司工作風氣,降低工作效率,影響效益。凡事不能只為自己,還要換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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