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泉港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偵查監督在訴前程序中的主導、過濾和監督作用,監督引導 偵查機關依法、規范、及時、全面收集證據,嚴格案件審查,及時分流處理問題案件,切實提高案件質 量。
據了解,該院不斷加強對外協調、配合,定期向公安機關通報每季度批捕、不捕、監督立案、撤案、糾 正漏捕等情況。并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聯合開展類案監督檢查,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完善公安派出所監 督機制。在南埔派出所建立偵查監督工作室,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法律監督工作。針對重大案件,該院堅 持適時介入,引導取證,規范偵查活動。明確提前介入的范圍、方式,根據案情的需要以參加案件討論 、調閱案卷、協調案件、出席勘查現場、參與預審等多種靈活方式介入。
同時,該院不斷規范審查逮捕工作,強化事中監督。正確理解和把握逮捕條件,強化審查力度,加大非 法證據排除力度,全面審查有罪無罪、罪輕罪重等各種證據。此外,該院還完善捕后案件跟蹤監督機制 、不捕案件跟蹤監督機制、捕訴銜接工作機制,強化捕后跟蹤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