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發布公告,符合條件者請于5月1日至5月30日提出申請
昨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幫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改善住房條件,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壓力,相關部門將給予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符合條件的,請于5月1日至5月30日向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低收入家庭職工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獲貼息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此次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對象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2014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3倍,在本市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房屋的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
申請者必須符合多項條件 并提供多種材料
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面積人均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58.89平方米),或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家庭成員按3.06人計算,且在本市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的房屋。
2.借款人在申請貼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約定正常還貸滿1年(即12個月)以上,且本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發生連續3期或累計達6期以上逾期歸還貸款的不良記錄,當前無未歸還貸款本息行為。
3.借款人在申請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12個月)以上。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泉州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表。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或選房確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出具的正常還款明細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還款卡/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5月1日至5月30日提出申請
辦理程序:借款人申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初審、社會公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統一發放
受理時間:2015年5月1日至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