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
空間性危險
問題
因空間不夠,父母將一張折疊的桌子放在窗戶旁,而窗戶還沒安裝防護網,這很容易成為孩子爬出窗外的墊腳桌。
危險:沒裝防護措施的陽臺,具有銳利尖角的家具如果擺放太多或不當,都屬于空間性危險,容易造成孩子撞傷、摔傷、墜樓等意外。
案例:2013年3月6日下午5點,泉州市區豐澤群星廣場,一名5歲男童不慎從10樓家中的陽臺墜亡。男童家中的陽臺,高1.2米,沒有裝防盜網。
預防:家具、柜櫥、門窗使用兒童安全搭扣或防護網;不將可攀爬的家具等物品,放置在沒有防護措施的窗戶或陽臺邊;教育孩子,不要攀緣登高,更不要在陽臺、窗邊、樓梯口或地板滑的地方嬉戲,以免摔傷、墜樓或滾下樓梯。
【第二類】
化學性危險
問題
寶寶的家長,將洗發水、化妝品放置在低處,還有些平時吃的維生素C,雖然無毒,但也暴露出家長未及時將藥品收起來的習慣。
危險:除了洗發水、化妝品、藥瓶之外,還要注意一些被用來裝其他化學用品的瓶瓶罐罐,誤食會導致孩子中毒。
案例:2011年5月7日,湖南岳陽3名兒童,因在家中誤食精神病藥中毒,昏迷不醒。3名孩子,分別只有2歲、4歲、6歲,醫生稱,搶救過來之后,很可能留下后遺癥。
預防:不用空飲料瓶和藥瓶裝清潔衛生用品,清潔衛生用品和藥品要放到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告訴孩子吃任何東西前,一定要先征得大人的同意,地上或桌上的東西不可隨便撿來吃。
【第三類】
物理性危險
問題
家長將已禁售的舊國標插座和易燃的書本放在一起,一是容易被小孩抓到,造成觸電;二是萬一漏電,可能引起火災。
問題
家長將燒水用的水壺,放置在低處燒水,容易被小孩碰到,造成燙傷。
危險:有些危險物品,除了水壺和插座外,還有小刀、打火機、榨汁機、電風扇,如果放置在不足1米高的桌面上,都可能對孩子造成威脅。
案例1:2013年6月19日上午8點多,老家在貴州遵義的3歲男童王俊豪小朋友,在泉州南環路的自家租房內,拔插頭時不慎觸電,送醫時已來不及了;
案例2:2012年11月24日中午,永春縣蓬壺鎮的3歲男童小儒津,偷玩打火機引燃棉被,被燒成重傷,臉部面目全非,左手4根指頭截肢。
預防:隨時關好廚房的門,避免幼兒進入廚房中;飲水機一般不開熱水開關;低處的電源插座要使用帶兒童安全保護的插座,或移高位置,及時制止孩子玩插座的行為;刀、剪等工具要放到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第四類】
其他危險
其他由于父母疏忽可能造成寶寶傷害的危險,如窒息、溺水等
案例1:2013年3月19日傍晚6點,泉州市區金龍街道,2個月大的男嬰睡覺時,由于家長的疏忽,被棉被悶死;
案例2:2013年4月22日下午2點,上海黃浦區一名媽媽,給不足兩個月大的男嬰套上救生圈,放在家中浴缸游泳發生溺水事故。
預防:父母不要因擔心孩子受冷,而將棉被蓋到孩子下巴及以上部位;半歲以下的嬰兒,不與父母同睡一張床,以免翻身時,棉被堵住嬰兒的呼吸;枕頭不能太軟,否則也容易堵著嬰兒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