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表明,在樂峰派出所任職的林某濱,以高額利息為餌,先后詐騙兩千多萬;泉州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楚”為由,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開豪車,穿名牌,戴名表,出手大方……在泉州南安樂峰派出所任職的林某濱,為何突然之間暴富?
南安市公安局一份起訴意見書揭開了謎底:2009年3月以來,林某濱先后以投資房地產及為企業短期房貸為由,許以高額利息,騙取信用合作社信貸員卓某2000多萬元。不僅如此,2007年以來,他還利用偽造的證件,先后騙取南安人黃某300多萬元。
今年4月,因涉嫌詐騙罪,林某濱被當地檢方批捕。由于案情重大,該案隨即被移送泉州市檢察院偵查。
昨日,泉州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楚”為由,將該案退回南安,要求警方補充偵查。據悉,這是市檢第二次退補,具體案情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冒充“副所長” 開豪車出手大方
卓某是南安石井信用合作社的一名信貸員。2009年3月,在一次信貸業務中與林某濱相識。卓某回憶,當時林某濱陪著父親到合作社貸款急用,起初,林某濱想以自己警察的身份為父親作擔保,得知這樣不符合相關規定后,他找了一個辦企業的老板做了擔保人。
“此后,但凡有空,他就來找我泡茶聊天?!弊磕痴f,在頻繁的交往中,他與林某濱熟絡起來?!八f自己是派出所的副所長,認識很多機關領導?!弊磕痴f,接下來的交往中,他發現林某濱開寶馬,穿名牌,戴名表,應酬時出手大方,還和南安某銀行行長交往密切。所以,他對林某濱的身份沒有過多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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