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青陽派出所民警介紹,老吳此前曾多次以同樣理由報警。目前,在民警的勸說下,兩人已回家。
小芳說,昨日凌晨4時許,她和老吳在晉江長途汽車站附近一家飯店吃完夜宵,便回到租房。一開始,兩人在談感情上的事情。這時,老吳突然開始挑逗她,想跟她發生關系。但是,在挑起她的欲望后,老吳又不跟她發生關系。小芳很生氣,便罵了他一句“變態”。他便開始掐她的手臂。掙扎之下,小芳將老吳的衣服撕破了。之后,老吳報警。
但是,老吳的說法卻與小芳的完全不同。
據老吳的說法,小芳的欲望比較強,經常要求同房,他年紀大了點,經常力不從心。為此,他提出分手。但是,小芳不同意,要求他給她5萬元分手費才行。而老吳只愿意給她2萬元,為此,他們經常吵架。
老吳說,昨日凌晨回到租房后,小芳又提出了同房的要求。但是他拒絕了。為了讓老吳同意,小芳便說,若他同意同房的話,她就寫一張保證書,保證“事成之后”,就無條件地自動離開他。但是,老吳在小芳寫好保證書,他拿到手之后,卻又反悔了。小芳想搶回保證書,又搶不回來,便開始大喊大叫,還用牙齒咬老吳的衣服。他想制止,卻沒成功。怕吵到鄰居,老吳便報了警。
隨后,兩人被帶到了青陽派出所。民警介紹,之前,老吳就曾多次聲稱無法滿足小芳同房的“需求”,向警方求助。對此,民警只能對兩人好言相勸,勸他們好好商量,吵架時不要動手。(本網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黃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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