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昨日,鮑某福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泉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共計217000元。
41歲的鮑某福是武夷山人,幾年前到南安、晉江一帶做陶瓷生意。由于業務往來需要,去年,老鄉彭某通過鮑某福購買一批原材料,并支付鮑某福30萬元。后來,彭某發現這批原材料存在質量問題,便多次找到鮑某福協商,要求換貨或退款,但未得到滿意的答復。去年11月28日,在晉江內坑的一個倉庫里,彭某給鮑某福下最后通牒時,被鮑某福錘殺。鮑某福將尸體裝進一個編織袋中,藏匿在附近一處水溝后逃亡(詳見本網報道)。(本網記者 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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