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前發放到位,惠及11.76萬人
記者昨日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下發的《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泉州將為全市2020年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待遇。
泉州市社會保險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泉州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范圍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福建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新增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1日前發放到位,預計惠及全市11.76萬名企業退休人員。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同辦法調整的第6年,也是泉州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2006年以來較大幅度的“十六連調”。(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李晴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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