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提標擴面,明年1月起——
0—17歲均可 申請救助補助
日前,福建省殘聯、財政廳、衛建委聯合發出通知,調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政策。從明年1月1日起,泉州市0歲—17歲的殘疾兒童均可享受康復救助。
2016年起,我市率先在省級救助的基礎上,實行市級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將救助范圍從0—6歲擴大到0—14歲,并于2018年將7—14歲救助標準從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據統計,2019年,全市共有2611名殘疾兒童獲得康復救助,發放康復救助金2900多萬元。
新規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調整為0歲—17歲,即在申請康復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18周歲。同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增加2000元,即從每人每年不超過1.5萬元調整為不超過1.7萬元,每月不超過1700元。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超過1.8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萬元,每月不超過2000元。
據介紹,我市還將聽障、腦癱兒童康復納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范圍疊加醫療報銷。0—6歲腦癱、聽障兒童到醫保定點醫療結構進行康復訓練,除了享受兒童康復救助補助之外,還可疊加每年最高限額15萬元的醫保報銷,進一步減輕腦癱和聽障兒童家庭的經濟負擔。(記者陳凌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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