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做好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預防工作,1月12日上午,泉州市交警支隊在中心市區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規范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一上午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544起,其中逆向行駛39起、闖紅燈43起、超員64起,其他違法行為398起。
電動車逆向行駛被交警查處
電動車交通違法市民“帶車學習”
嚴查電動車逆行 教育方式“三選一”
前日上午,豐澤、鯉城交警大隊在轄區內進一步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并重點針對電動自行車逆向、闖紅燈等事故易發行為進行嚴查嚴處。當日上午10時許,一名女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從東湖街機動車道逆向行駛至東湖街少林路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攔下,該女子接受民警處罰后表示:“平時騎電動車,習慣了這樣逆行,現在才知道是違法的。”隨后,又有幾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因逆向行駛被交警攔下。
在豐澤街刺桐路口,雖然路上有不少交警在執勤,一名男子在經過路口時仍然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當民警問該男子為何闖紅燈時,男子回答:“趕時間去做事,想著大不了就是被罰款。”民警對該男子進行處罰,并做了警示教育。
據了解,對于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在加大整治查處力度的同時,采用帶車學習、路面勸導、發朋友圈集贊“三選一”的交通安全學習教育方式,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
學生騎車闖紅燈 被小車撞飛受傷
據豐澤交警三中隊民警介紹:“很多電動車駕駛員沒有意識到電動車逆向行駛是違法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所以電動車在道路左側通行的話是違法的,而且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2018年12月4日晚,一部閩C牌小型汽車沿田安路自北向南行駛時,遇一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自東向西闖紅燈行駛,小車避讓不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員被甩出后,越過汽車頂部落地受傷,造成腿部骨折。
盡管電動車事故案例歷歷在目,但部分電動車駕駛員安全意識仍較為淡薄,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因電動自行車駕駛員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過錯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請走非機動車道,自覺做到不超員、不逆向、不闖紅燈、不曲線行駛;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的,請緊靠右側行駛。(東南早報記者 傅恒 通訊員 莊小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