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山東龐某非法經營疫苗、一批疫苗未經冷鏈流入18個省市案件,福建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成立專案組,徹底查清涉案疫苗的來源、去向。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等部門,一方面在疾控系統范圍內開展自查,一方面在全市范圍展開排查,截至記者昨晚發稿時,泉州市暫未發現違規問題疫苗。
記者從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了解到,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接種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并且自愿接種的其他疫苗。
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第一類疫苗由省級疾控中心統一招標采購,通過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縣疾控中心逐級分發至各個接種點,免費給適齡兒童接種。第一類疫苗流通途徑單一,不存在其他流通途徑。此次山東非法疫苗案件涉案疫苗均為第二類疫苗,由政府免費接種的第一類疫苗不在此次疫苗案范圍內。
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第二類疫苗有兩種流通途徑:
第一種是由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以疾病預防需要和群眾免疫需求等為依據,委托第三方招標公司公開招標第二類疫苗采購目錄,中標單位必須是國家核準的疫苗生產企業或疫苗生產企業正式授權的疫苗批發單位,具備相應資質,并在投標、供應前經過審核確認。招標后,由轄區各接種單位逐級上報第二類疫苗需求計劃,再由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統一向中標單位采購,每批疫苗接收時均需驗證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疫苗批簽發合格證和冷鏈運輸記錄,進口疫苗還需提供進口藥品通關單等,經層層把關方能入庫,再由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逐級冷鏈配送供應。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未向非中標單位購進疫苗,也未向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購買第二類疫苗。
第二種流通途徑是疫苗生產企業或疫苗批發企業直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監督管理工作。2015年12月以來,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對轄區疫苗接種單位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調查力度,疫苗來源均合法合規。本月20日,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相關疫苗批發企業、衛生院、藥店、診所等開展排查工作,未發現非法違規疫苗。按照省、市衛計委統一要求,各級疾控和各接種單位日前開展自查與調查,均沒有發現從無資質單位和個人購進第二類疫苗的問題。日前省衛計委書面回復:第二類疫苗也是預防控制傳染病的有效措施。為了保證預防接種質量,請家長帶小孩到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有資質的接種單位接種疫苗。
此外,泉州市疾病控制預防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全市所有接種的疫苗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顯示,近年來包括近期的監測不良反應發生率平穩,無異常信號發生。
昨日記者還從泉州市食藥監局了解到,針對非法違規疫苗的排查行動仍在繼續。泉州市食藥監局呼吁,市民應到具備資質的疫苗接種單位接種疫苗,如發現問題疫苗及違法信息,可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