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等原因,352件省政府文件即日起失效
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日前結束,宣布352件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者適用期已過的省政府文件即日起失效,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宣布失效的文件目錄在省政府網站上公布。
同時,各市、縣(區)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誰發布誰組織清理,誰起草誰提出清理意見”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對1949年以來各自印發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并在2017年底以前完成。
清理工作要突出合法性、適應性和有效性,進一步促進政府依法履職、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對需要修訂或重新制定的文件,要拿出時間表,盡快填補制度空白,避免出現政策和管理上的“真空”。(記者 鄭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