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毫克河豚毒素即可致命 餐飲環節嚴查銷售河豚
0.5毫克即可致命 河豚毒素經高溫烹煮鹽腌日曬都不能破壞
餐飲環節銷售河豚 嚴查!
執法人員對制售河豚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不久前,河南人王某和7位朋友在晉江市陳埭鎮仙石村一海鮮館聚餐時,因為食用了河豚燉湯而中毒。而在去年,家住惠安縣崇武鎮的陸阿婆一家四口人也因食用河豚而中毒……
記者從市食安辦獲悉,春季到來,河豚進入繁殖期,其體內所含毒素達到最強。為防止因食用河豚而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近期,泉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豐澤分局對轄區水產品集貿市場進行檢查,防止河豚通過集貿市場流入市民餐桌。
部分飯店公開售賣河豚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豐澤區蟲尋埔一家海鮮酒樓的海鮮池里存養著河豚,并標示出“88元/斤”。執法人員當場查扣該酒樓海鮮池里的12條河豚,并嚴格核實進貨記錄,對該商家制售河豚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同時對河豚來源進行追查。
“河豚雖然味道鮮美,但是含有劇毒,誤食其毒素超0.5毫克即可致命,因此,市民千萬不要冒險吃河豚。”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河豚的有毒成分為河豚毒素,以卵巢和肝臟毒性最強,肌肉和血液中也少量含有。
“部分市民認為河豚經過高溫烹制后,毒性就會消失。而事實上,河豚毒素性質極為穩定,高溫烹煮和鹽腌、日曬都不能破壞其毒素。”據介紹,一般食用河豚中毒20分鐘后將出現口、唇、舌尖、手指輕微麻木等早期癥狀,隨后出現嘔吐、步行困難、言語困難、不能運動,進而出現血壓迅速下降、呼吸困難直至意識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明確河豚屬于嚴禁經營銷售的食品。
泉州市將開展河豚制售專項檢查
對此,市食安辦發出警示,提醒廣大水產品經營者,在進貨、銷貨過程中,務必謹慎,堅決拒絕不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和食品安全的水產品流入市場,當捕獲到有毒魚類時,應當揀出裝箱,專門固定存放。
為確保全市餐飲食品安全,下一步,市食藥監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專項檢查,加大對餐飲服務環節河豚等有毒食品制售的查處力度。
市食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預防河豚中毒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不買賣、不贈送、不收受、不食用一切河豚及其制品。市民若發現市場上有生產、加工和經營河豚及其制品的行為,可及時撥打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記者 陳云青 通訊員 葉蓮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