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8日訊 昨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泉州兩級法院與泉州市公安局聯手,建立對老賴車輛查扣工作機制,并共同制定了《關于建立查扣被執行人車輛工作機制的若干規定(試行)》,將共同打擊老賴開豪車問題。
泉州中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車輛流動性大,法院扣壓難。今年開始,中院多次就這一問題和泉州公安交流探討,達成協助合作意向,發揮公安車輛管理系統的技術效能,公安一線警力的執行力量,豐富法院對于老賴的執行手段。
按照這一執行舉措,泉州市兩級法院執行局因執行需要,可以委托公安交警支隊協助查扣被執行人車輛;公安交警將及時錄入車輛牌照、發動機號、車架號、車型等信息,到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和車輛智能管控系統,鎖定車輛登記業務,研判并提供被執行人車輛位置及行駛軌跡。同時在辦理定期檢驗、轉移登記、交通執勤等執法過程中,發現人民法院委托協助查扣車輛的予以協助扣壓。
該機制的建立將消極、被動、單一的協助執行機制,轉變為積極、主動、多元的執行聯動機制,有利于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
據悉,2015年至今,中院扣壓老賴車輛達253部,拍賣成交達85部,成交金額達到1257萬。(海都記者 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