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2日訊 泉州市工商局聯合物價局發布消費警示,依據《泉州市物價局關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排氣檢測收費標準的通知》(泉價【2015】69號),汽車安全技術檢驗費和排氣檢測費收費標準每車次最高不超過145元。檢驗檢測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下浮,但不得上浮。
全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實施簡易工況法檢測,按照新標準,汽車檢驗費用每車次85元,排氣檢測費用60元;摩托車每車次50元(含排氣檢測費)。除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泉州市物價局提醒車主,檢驗不合格并在同一家檢驗機構復檢的,首次不得收取費用,第二次及以上的按30%收費,提供檢驗檢測的機構不得以代辦為由強行收取代辦服務費用。車主若遇到違反規定亂收費的,請妥善保留檢驗檢測收費單據,并及時撥打12358進行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在第一時間查辦并反饋。(海都記者 謝洛靜 通訊員 蘇曉暉)(泉州市物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