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泉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解讀問答
1.什么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政〔2009〕26號,簡稱《實施意見》)的精神,由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新農保的“新”是相對于早期開展的以農民個人繳費為主、采取個人賬戶儲蓄積累模式的老農保而言的。
新農保制度創新,最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
二是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政府對基礎養老金全額補貼。這體現了新老農保的主要區別。
2.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rdquo;,就是要從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廣覆蓋”,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盡可能多的農村居民納入到新農保制度之中。
“有彈性”,就是要適合農村、農民的特點和地區發展差異性,政策和標準具有適當靈活性。“可持續”,就是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廣大農民能夠承受,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實現新農?;鸬谋V翟鲋?。
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
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
四是根據中央確定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省制定實施意見,試點縣(市、區)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3.新農保試點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新農保試點的目標任務是,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我省10%的縣(市、區)試點,根據中央部署和要求,逐年擴大試點面,盡快在全省普遍實施,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4.新農保適用什么范圍?
新農保參保范圍及對象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5.新農?;鹩赡膸撞糠謽嫵??
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6.個人繳費標準如何確定?
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試點縣(市、區)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增設更高繳費檔次。農村居民自愿選擇、自主繳費,原則上每年繳費一次,可以根據不同年份的收入情況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
7.村集體如何對村民參保進行補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為其成員所共有,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以調動其參保積極性。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
8.政府如何進行補貼?
新農保最大的優惠政策,是政府對農村居民參保給予補貼。政府補貼分為兩部分:一是政府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我省目前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定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對個人繳費政府予以繳費補貼,我省目前政府繳費補貼標準定為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9.新農保政府出資部分各級如何分擔?
福建省《實施意見》規定,我省目前最低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元,中央財政與省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捆綁使用,省級財政根據各地不同的財力狀況,分別以80%、60%、50%、50%的比例對試點縣(市、區)進行分檔補助;其余部分由設區市和試點縣(市、區)分擔,具體比例由設區市政府確定。試點縣(市、區)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部分的資金由試點縣(市、區)政府支出。
福建省目前政府繳費補貼標準定為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30元的補貼標準,根據各地不同的財力狀況,分別以80%、60%、40%、20%的比例對試點縣(市、區)進行分檔補助;其余部分由設區市和試點縣(市、區)分擔,具體比例由設區市政府確定。試點縣(市、區)可提高繳費補貼標準,提高部分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承擔。
10.對繳費困難群體是否予以傾斜照顧?
我省《實施意見》規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農村低保戶,農村計生對象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手術并發癥人員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政府為其代繳不低于50元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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