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亡夫“燒金”,賴某某在火未熄滅的情況下,就離開了,不想火苗引燃了山場,釀成一場火災,致山場過火面積達到215畝。
賴某某家住洛江區羅溪鎮,因丈夫過世,今年3月26日上午,她和其他人一起,將丈夫生前用過的棉被、衣服及“金紙”帶到羅溪鎮翁山村園埔組后山的一處地方點燃祭奠。等這些東西燃燒到一半,因家里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賴某某等人就先回家了。
未曾想到,現場的火苗引燃了山場。賴某某聞訊后返回現場救火,其他村民見狀也前來幫忙,才將火勢控制住。
經統計,失火山場面積達215畝,66株樹木被燒,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88元。
洛江區法院近日一審以失火罪判賴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記者 黃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