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鎮“四舉措”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河市鎮立足近年來項目建設多、目標任務重的實際,確定了“為民服務走前頭,項目攻堅促發展”的活動載體,以項目建設為抓手,動員全鎮上下加快推進項目征遷工作,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貫徹好、落實好。
創新機制促激發活力。為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鎮黨委多次召開黨委會、征遷工作綜合領導小組會議,對全鎮征遷工作進行研究討論,制定下發了《洛江區河市鎮加快征遷項目推進獎懲辦法(試行)》和《河市鎮項目推進績效考評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各征遷項目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對按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項目組進行獎勵,對未按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項目組進行懲罰。通過出臺獎懲措施,開展績效考評等形式,促進干部履職盡責,激發干部工作激情。
細化獎懲促狠抓落實。對于在確定工作期限內完成項目工作任務的70%及以上的,對項目剩余30%部分落實獎勵措施。即在確定的工作期限內、在確定的工作期限后起第一個月內、在確定的工作期限后起第二個月內完成工作任務超過70%的部分,除工作經費外,分別再給予不同等次的房屋征遷獎勵或征地工作獎勵。對于在確定工作期限內未完成工作任務70%的,采取處罰措施,扣除30%工作經費。以定時定量定獎懲的方式推動項目工作組抓好征遷工作的有效落實。
加強督導促提高效能。黨政辦提前10天向即將到期的項目組派發《目標任務提示單》,督促各項目組加快工作進度。在項目工作期限到期時向項目組派發《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督查表》,提交鎮征遷工作綜合領導小組研究。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數的,由黨政辦牽頭督促各項目工作組及時進行整改。與此同時,鎮效能建設領導小組不定期開展項目建設督查,及時了解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力、效率不高、推諉扯皮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以此提高各項目工作組的工作效能。
績效考評促轉變作風。每月底由黨政辦對全鎮征遷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匯總,提交鎮黨委會或鎮項目征遷綜合領導小組進行考評,結合《獎懲辦法(試行)》及時兌現獎懲。對未按期完成任務且無法說明具體原因的,按《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洛江區治理庸懶散行為問責辦法》相關規定,視情況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處分,且相關項目牽頭領導、責任領導在黨政成員會上作書面檢討。相應考評結果與年終績效考評掛鉤,并向全鎮通報,以此加強各項目工作組領導干部職工作風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