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1日訊 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泉州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泉州制造2025發展綱要》,進一步壯大、提升智能裝備產業,推進企業創新發展、提質增效,洛江區提出八條具體措施。措施涉及加快項目投建投產、鼓勵購租閑置用房、實施納稅新增財政獎勵、加大產品推廣應用、強化技術改造提升、鼓勵企業研發創新、鼓勵平臺建設及主輔分離、加強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方面。
其中,在加快項目投建投產方面,在該措施實施期內開工建設,并于兩年內建成投產的智能裝備新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高于5000萬元(含)、不足1億元的,按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的1.5%予以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高于2億元(含)的,對其中2億元予以350萬元獎勵,超出2億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2.5%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海都記者 林莉莉 通訊員 譚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