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鯉城區政府印發《鯉城區建立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將以街道辦事處為環保監管責任主體,劃分建立的街道、社區網格為細胞單元建立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方案擬在2016年1月起全面實施。
據了解,網格化環境監管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轄區環境監管工作任務和環境監管力量等因素,結合行政區劃劃分若干網格單元,將監管力量下沉至各單元,將日常監管基本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使網格內各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使環保監管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由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網格組成,依次為一級到四級網格。鯉城區為二級網格區域,全區按行政區劃共劃分8個三級網格區域,分別為江南、浮橋、金龍、常泰、開元、鯉中、海濱、臨江,責任主體為各街道辦事處。(記者 殷斯麒 實習生 沈思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