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9日,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第19號)發布,內容如下:
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
(第19號)
為保障轄區居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產生活便利,確保在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前提下,逐步恢復正常社會生活秩序,結合我區實際,餐飲單位(包括酒樓、酒店、餐館、食堂、咖啡店、飲品店、小吃店等)具備防控條件的可開放堂食服務?,F將有關事項調整通告如下:
1.按照《關于對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項目復工復產導則修訂的通知》(泉防控指辦〔2020〕57號),繼續落實餐飲單位從業人員、顧客管理、經營場所、設備管理、采購進貨管理等方面規定,堅持防控不放松。
2.餐飲單位提供包廂、圍桌服務的,應當實行分餐制,單桌人數減半,就餐人員間隔不少于1米,至少登記1名就餐人員身份及聯系方式。
3.在疫情解除前,餐飲單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
4.餐飲單位應在用餐場所明顯位置張貼告示,告知顧客應配合和注意的防護事項。
5.就餐人員應當遵守顧客管理規定,有境外境內重點疫區旅居史的就餐人員,餐飲業者單位應做好必要防控要求并和信息登記。
6.嚴格執行疫情處置程序。從業人員出現發熱、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癥狀,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并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并及時到就近定點發熱門診就診。
7.餐飲單位如出現從業人員或就餐人員被確認為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就餐過的,應立即停止營業,開展終末消毒,并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泉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導則》(修訂版)及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服務小組《關于餐飲業復工復產導則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
泉州市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