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部門研究制定《泉州市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細化十個方面的優惠措施,計劃2014-2017年,全市引領3000名大學生實現創業,在各縣(市、區)和高校重點扶持建設15個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每年評選資助10-20個優質大學生創業項目。市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創業項目扶持及創業培訓等。
享受優惠政策年限放寬
在泉州市2013年出臺的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基礎上,《意見》將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享受優惠政策的年限從原來的畢業后三年內放寬到畢業后五年內。這意味著,普通高校畢業年度內的在校大學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泉州轄區內獨資或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合資、合伙創辦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畢業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均可享受到創業優惠政策。
在普及創業教育方面,要求各高校面向全體學生廣泛、系統、分類開展創業教育教學。本科高校的每位本科學生要完成不低于32學時、不低于2學分的創業課程。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大學生在學期間創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2年。
3年內減免相關稅費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工商注冊、稅收、銀行開戶等方面,還可享受到“綠色通道”等優惠便利。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扣減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9600元。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減低稅率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和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首次創業獲開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創業所在地給予一次性開業補貼。補貼標準為其自主創業注冊資本總額的20%,最高限額每戶不超過1萬元。
此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按規定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相應貼息。我市還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以多種方式向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探索設立重點支持創業大學生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
扶持建設15個創業孵化基地
2014-2017年,市級財政在各縣(市、區)和高校扶持建設15個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經營場所支持和孵化服務;對開展創業項目孵化服務好、孵化率高的孵化基地,市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助。
對在各類創業園區或創業孵化基地外租賃房屋用于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按租賃場所租金的50%給予補助,最長2年,每年最高補貼3000元。(記者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