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8日訊 繼前日出臺《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改變高考總成績成為學生唯一評價的現狀后,昨日,教育部再發兩部“重磅”文件,即《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便是高考加分“縮水”,2014年,全國性加分項目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根據改革方案,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6類鼓勵類加分項目。
4套方案,將給學校和學生帶來怎么樣的改變,請看下面圖解(圖解內容來自教育部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微言教育”)。
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
2015年1月1日起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
高中階段獲得:
●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
●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
●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
高中階段獲得: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
高中級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
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
保留
●烈士子女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地方性加分項目
取消
2015年1月1日起
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
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項目
確有必要保留的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
保留
原則上只適用于本?。▍^、市)所屬高校在本?。▍^、市)招生
有特長咋辦?
●體育特長生
相關考生可以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其他體育學類專業招生
●奧林匹克競賽
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科技類競賽
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突出事跡
按照有關程序,高??善聘皲浫』騿为毧荚囦浫?/p>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上述獎項能否加分?
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可取消,也可保留。若保留:
●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
●體育部門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格復核復測
●教育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嚴格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