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至11月30日,安溪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校車安全整治百日行動。該縣規定,非國標校車必須全部退出學生接送業務。
新學期開始后,該縣各鄉鎮政府、公安派出所、各中心學校指派專人負責查處非國標校車接送學生行為,每天上下學時段均到校門口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有非國標校車接送學生者,一律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予以罰款1萬元至2萬元,并扣留車輛一個月以上。通過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等方式確保非國標校車全面退出。
同時,公安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強化路面巡查,及時發現、嚴厲查處使用非國標校車接送學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從9月開始至學期結束,每周均開展一次以上(每月開展四次以上)專項打擊活動。此外,各鄉鎮、各公安派出所、各中心學校和縣直幼兒園對各民辦幼兒園使用非國標校車的情況進行突擊檢查,一旦發現違規情況要及時報告公安部門予以查處。
該縣將推動縣客運公司或其他法人組建校車運營管理公司,實現校車歸口管理,提升校車管理專業化、科學化、規范化。
此外,上個月,安溪縣教育局聯合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組織開展幼兒園校車安全培訓,參加對象主要是民辦幼兒園園長、民辦幼兒園舉辦者、各中心學校、縣直幼兒園分管校車工作領導,以及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等。中心學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還簽訂了《安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記者 曾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