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7日訊 為償還賭債,德化某中學教師黃某,竟想到辦假證套取公積金的“生財之道”。短短4個月,他和同伙18次辦理假房產證、假結婚證,非法套取公積金120多萬元,從中抽頭牟利21萬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辦假證過程中,他總是漏洞百出,有次辦假結婚證,他錯將一位名叫“陳某玉”有自建房的七旬老伯當成女性,和一名中年男子“結婚”;第19次作案時,他提供的假房產證號竟然少了兩位,非法套取公積金一案,由此案發。
昨日,德化法院通報該案案情: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黃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同案犯林某一審獲刑3年8個月。
教師辦假證 替人套取120萬公積金 長旺/漫畫
【蹊蹺】 七旬翁“再婚” “丈夫”是中年男
去年7月一天,一名男子走進德化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示一張房產證和結婚證,說要幫朋友“許某”提取公積金。工作人員發現,該男子十分眼熟,來過不下10次,都是幫不同的人提取公積金,而這次提供的房產證號缺了兩位,心生可疑,便扣下他提供的證件,將此事上報。
非法套取公積金一案,由此揭開。經查,該男子姓黃,是德化縣城某中學教師,他提供的“許某”房產證和結婚證,都是偽造的。而在這之前,他已經利用偽造的房產證和結婚證,18次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涉案金額達120多萬元。
黃某偽造的結婚證,也是漏洞百出。有一回,他為了幫蘇某套取公積金,在住建局官網上,查到一個叫“陳某玉”的自建房房主,便以為這個名字帶“玉”的人是名女子,將蘇某和陳某玉的名字寫在偽造的結婚證上。事后,相關部門追查發現,陳某玉實際上是名年過七旬的老翁,老人家做夢也沒想到,都一把年紀了,竟然被人“再婚”一次,對象還是名中年男子,哭笑不得。
【講述】 賭博輸掉家底 想發財動歪心思
經辦人員稱,40多歲的黃某原本家境不錯,但因賭博輸掉家底,身邊的朋友有的做陶瓷生意,有的做電商,都慢慢富裕起來,他心里也躁動起來。
去年3月,黃某與朋友聊天時得知,使用偽造的房產證及結婚證,可非法套取公積金。眼前一亮的他和同伙林某合計后,開始這條“生財之道”。
法官介紹,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時,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審核房產證和結婚證,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名下有自建房,其配偶可憑借該房產證及二人的結婚證明,便可辦理提取業務。黃某的作案方式很簡單,對外謊稱只要提供結婚照,就能幫忙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欲提取公積金的男性當事人,向他提供結婚證照片后,他便到德化縣住建局的官網搜索房產權屬公示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產證號,挑選看上去是女性的房主后,指示他人制作假結婚證,讓欲提取公積金的當事人和該房主“結婚”。緊接著,黃某便拿著偽造的房產證和結婚證,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替人辦理提取業務。
【判決】 當庭悔過 一審獲刑4年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3月至7月案發,黃某和同伙18次偽造證件,共套取公積金122.1萬元,每次按照15%至20%的比例抽成,共牟利21.75萬元。
案發后,涉事人員才知被騙,不得不歸還所套取的住房公積金。法官稱,這些人當中,有公務員、教師,還有企業職員,都因資金周轉困難,想要提取公積金應急。18次作案中,黃某自己還非法套取1.6萬元。
庭審中,黃某當庭悔過,稱自己一時發財心切,才做出違法犯罪的事,得知年僅7歲的兒子,正在法庭外默默等著父親歸來,黃某不斷搖頭惋惜。
“黃某身為人民教師,本應為人師表,受人尊敬。但他不加珍惜,知法犯法,積極實施犯罪,給家庭、學校、社會帶來極壞的負面影響。”宣判之后,法官也不禁唏噓,考慮到他的兒子才7歲,心智尚不夠成熟,也擔心他情緒失控影響法庭秩序,法官婉言拒絕孩子入庭。孩子很天真地問,“我什么時候能見到爸爸?他答應我要去游樂園吶”。近日,德化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審判處黃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林某有期徒刑3年8個月。(海都記者 韓影 通訊員 鄭榮平 陳公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