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白某某將一部分錢放在房東“土地公神位”處,以此“祈求平安”,不過她還是當場被房東抓住。近日,安溪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她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白某某是安溪人,6月8日晚上8時許,她進入龍門鎮某村白先生家里,偷走現金4400元。之后她將其中的1700元現金放在自己的身上,其余的2700元放到白先生家里三樓的“土地公神位”,以祈求自己平安。
沒多久,白先生回到家中,發現白某某還沒走,將她抓獲并報警。
據悉,白某某是聾啞人。經審理,法院認為白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她身體有殘疾,且庭審中自愿認罪,涉案贓款被扣押并發還被害人,予以從輕處罰。(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高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