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迫于警方壓力,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
2015年12月29日20時40分許,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派警稱:在賽灣公路有一輛黑色小轎車撞傷行人,小轎車當場逃逸,行人全身骨折,生命垂危,正送往醫院搶救。
民警到達現場后,通過調查取證,除了得知肇事逃逸車輛是一輛黑色小轎車及該車遺留現場的碎片外再無其他任何線索。交警大隊當即啟動肇事逃逸案件偵破機制,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經過認真比對分析現場遺留的碎片,最終確定了車型系黑色的新款大眾寶來轎車。
但由于該車型機動車在福安市數量較多,專案組民警只能逐一排查福安鏡內該車型車輛。當排查到閩JZXX53號小轎車時,其所有人林某在電話內異常緊張,答非所問,漏出馬腳。當專案組民警前往抓捕時,知道已無處可逃的林某,自己撥打了“110”指揮中心電話,向公安機關電話報案自首。林某到案后,對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供述事故發生后駕駛肇事小車前往霞浦縣維修的事實。至此,該起性質嚴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24小時內成功告破。
經調查:2015年12月29日20時40分許,林某駕駛閩JZXX53號小轎車從福安市賽岐鎮區沿賽灣公路往灣塢方向行駛,途經事故路段,碰撞行人林某蘋,造成林某蘋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林某未報警、未保護現場,并駕車逃逸。目前,傷者林某蘋正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尚未脫離生命危險,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李文福 雷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