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23日訊(閩南網記者 周怡楠)近日,漳州市教育局聯合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發布《關于全面推進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健康副校(園)長配備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進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健康副校(園)長配備及管理工作。
據通知要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應選配健康副校(園)長,可由當地衛健部門按照任職條件推薦、確定符合條件的聘任人選經縣級教育、衛健主管部門共同審核同意后,以書面形式發文確認,并向受聘人員發放聘書。健康副校(園)長不占學校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任期一般為三年,可連續聘任。
據了解,健康副校(園)長要協助校長督促和指導學校(幼兒園)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推動建立醫校衛生應急協作長效機制。抓好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控、飲用水衛生、環境衛生、心理健康等重點衛生工作的落實。用專業知識影響師生及家長,普及健康知識,提升健康素養,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培育健康生活觀念。
此外,健康副校(園)長要落實“六個一”,即每月至少一次到學校(幼兒園)現場指導學校衛生工作;每季度至少為全校師生上一次健康教育輔導課;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學校(幼兒園)行政例會,研究學校(幼兒園)衛生工作管理、課程設置、健康校園建設、常規工作落實情況等方面工作;每學期召開一次面向教師、學生和家長的座談會或知識講座;每學年向學校(幼兒園)提交一次衛生健康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每學年梳理一次學校(幼兒園)衛生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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