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11月4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亞裔控告哈佛招生歧視案在波士頓聯邦法院經過15天開庭審理,當地時間11月2日雙方律師結辯。原告“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主席布魯姆(Edward Blum)稱,由于案件復雜,預計法官需要六至八個月才能判決。雙方律師接受訪問時都稱對獲勝有信心,預計會上訴至最高法院。
SFFA律師休斯(John M. Hughes)總結提及,哈佛招生數據展現持續歧視亞裔,特別是“個人評分(Personal rating)”一項,亞裔分數年復一年低于其他族群,然而在庭審中,哈佛分析專家或證人,都無任何試圖解釋這一現象的證詞,這是強有力的證明,哈佛招生系統中存在種族歧視。
辯方律師李威廉(William F. Lee)總結稱,SFFA的目標是在招生抹去族裔考量。他自己也經歷這40多年來哈佛和社會中族裔組成的變化,哈佛曾嘗試完全放棄族裔,使用其他方式促進多樣性,但發現不能接受其中的弊端和妥協。他強調,個人評分只是招生考量因素之一,而亞裔有很多其他項目,分數遠高于其他族裔。即便存在隱含偏見,也不構成族裔歧視指控標準。
法官伯勒斯(Allison Burroughs)最后并未表達對任何一方的傾向,也未公開何時將給出最終決定。她感謝所有人,稱雙方律師的表現十分卓越,是她當法官經歷以來最精彩之一。
哈佛前校長佛斯特(Drew G. Faust)1日作為哈佛方最后證人出庭作證,反復強調擔任校長11年間,積極推動學校多元化,包括增加學生財務補助,以及組建包容和歸屬專責單位,提高族裔多樣性,也見證亞裔學生和教職員人數增長。
佛斯特在接受哈佛方律師提問時談到,最高法院過去三個肯定平權政策(AA)的判決先例,強調教育多元化的重要性。她說,哈佛重視各種多樣性,而族裔很重要,因是社會要素之一。
SFFA方律師問及哈佛上世紀初歧視猶太裔,佛斯特說,這是哈佛歷史上并不感到自豪的一個篇章,但不能與當前招生政策混為一談。
今年6月卸任的佛斯特說,她覺得自己任職期間很大一部分時間都致力于哈佛的開放性,學校絕沒有地方容納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