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中文系教授孔慶東近期將《孔慶東現象批判》一書的作者曾勛和出版該書的中國財富出版社告上法庭,認為該書在內容及形式上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3月22日《北京晨報》)
星宿老仙,法力無邊。慶東教授,法庭上見。
孔慶東和丁春秋真的沒有交集嗎?如果以前沒有,現在可真是有了。一個是法力無邊,無法無天,一個是法庭上見,依法維權,都帶著個“法”字,好歹是有些相似性的。
孔教授告起了曾勛——曾勛何許人也?放在前兩天,沒人知道,但現在,只怕要成了搜索引擎上的熱門關鍵詞了——心中不禁有些惴惴——相信網上很多對孔教授出言不遜的網友都同此心,今天能告曾勛,明天他會不會扯幾個背時的網友出來告一告呢?
雖然未看到《孔慶東現象批判》的具體內容,但見記者對孔教授起訴書中使他不爽的內容的介紹,我們大概可以知道,這曾勛,估計也就是個半瓶子寫手,只會搞些歸納總結之類的小把戲——流氓文人文化傀儡之類,難道不是網上流傳已久的稱號嗎?孔教授被極盡惡俗侮辱誹謗得還少嗎?孔教授這么多年竟然還沒有使自己的內心強大到固若金湯?
我覺得,孔教授此舉,是欠妥的。
官司能不能打得贏?實在難說得很。若打不贏,什么賠禮道精神損失都會是鏡花水月,反而坐實了書中那些雅號。若打贏了,就算禁止出版、登報道歉、精神損失,也并不能洗白自己在很多讀者心中早已固定的不堪形象,反而更增了其它“罪名”。
更重要的是,不管是輸是贏,都是替《孔慶東現象批判》打了個大大的廣告。如書未被禁,絕對大賣;如被禁止出版,則盜版滿天飛,電子書充斥網絡。說句實話,光看這書名,是激不起我的購買欲的,但官司過后,就絕對要買來或下載來看一看了??捉淌诘淖罱K目的,不是為了個賠禮道歉或五十萬精神損失費,而是不讓自己的那些名頭流傳得太廣吧?無論如何,做不到了。
因此,我覺得有個更好的辦法。一方面,孔教授可以繼續走法律途徑,甚至可以下個戰書約個架什么的,把事情炒作得更勁爆一些;另一方面,可以私下跟出版社及曾勛溝通,告訴他們,自己會在最后一刻撤訴或接受法庭調解,但交換條件是,自己能在書籍的銷售額中拿到一個滿意的提成。此法兩全其美,雙方大賺。
至于那些帽子,反正戴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再戴個十年二十年,又有什么關系呢?網上挨罵的也不止你孔教授一人,你并不孤單。這些人中又有幾個能利用罵名賺錢的呢?若能賺到,孔教授無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領軍人物。雖非鳳尾,也是雞頭。
何況,能在自己名字后面帶個特定名詞此等榮譽,又豈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毛澤東思想、孔慶東現象,能與偶像并列,此生不悔。
再者,一旦溝通成功,此書大賣,后續肯定會有司馬南現象、吳法天現象之類的圖書跟著出版,對繁榮咱國的文化市場,不無裨益??!
若能成,孔教授善莫大焉。(屏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