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議程完成大半,昨日選舉出國家領導人,不少民眾將目光聚焦在他們身上,寄希望通過他們接下來的所作所為,確保中國的持續發展和普通民眾之幸福。這是觀察“兩會”的重要視角,于此之外,我們也發現,今年的“兩會”在一些細節上也有欣喜的變化,比如,至3月11日本次大會規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401件,其中,有關立法方面的393件,占總數的98%。這一數據表明,人大代表在參政議政過程中,更重視立法的作用。
“代言人”認真履職,拋棄繁冗拖沓的宏大敘事,代之以實用的意見表達,尤其提供具有濃厚工具理性的意見建議,這在過去盡管有之,但無疑并非主流。以往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兩會”期間,來自會場的部分語錄、觀點經常在網絡不脛而走,圍觀者習慣對其展開調侃、引申發揮,這樣的細節經常受到深層次的解讀,不容回避的事實是,網民們調侃之余,也傳達出一種失落。民眾希望“代言人”在履職過程中,呈現具體而微的問題,提供可供決策參考的意見建議,凡此種種,應是參政議政的核心,“代言人”在此方面的所作所為,自然也成了民眾評價其履職效果的重要標準。
人大代表所提議案中立法議案占98%,這樣的數據所帶來的驚喜,除了因為它改善了過去那種參政但缺乏議政的現象,還在于,它肯定并實踐了法治時代社會治理的方法論,即希望通過完善法制,繼而實現政府善治。對于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而法制尚不完善的中國社會而言,這無疑是有的放矢,有著極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按匀恕背尸F的問題和貢獻的智慧,直指當下規則治理的缺陷,并將問題解決的希望歸結于法治理想。無論這些議案最終命運如何,提出議案的“代言人”,他們的所作所為,尤其是他們凸顯的問題意識,以及為解決問題所提供的方法論,都讓我們看到了參政議政的真正價值。
寄希望于更多的“代言人”認識當下中國之時勢,明確社會進步的希望所在。議案的產生過程即濃縮了一位合格“代言人”的履職過程,一個理想的議案既要考慮民眾的訴求,還應注重建議的可實施性。在強調規則治理的今天,在實際問題中引入法治,并貢獻相應的法治智慧,無疑是理想議案的要素之一。當然,代表們的立法議案還有待于制度銜接,著名的人大代表制度研究者、已逝的法學教授蔡定劍先生曾指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制度,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就在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編制立法規劃和計劃,應在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議案的基礎上進行篩選。關注立法即是關注規則,強調規則治理的今天,人大代表的立法呼聲顯得極為重要。
強調法治是時代的呼聲。我們曾不止一次地跟隨領導人的表態,渴望法治精神在中國大地生根發芽。溫家寶那句“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讓無數人產生共鳴,而在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也表示“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于實施”,后者此后還在重要講話中,表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中可看出,高層對法治的期望,已從抽象的價值肯定,向微觀的目標追求轉變。于此大背景下,想必“代言人”在“兩會”期間所表現出的立法沖動,不僅為普通民眾所喜聞樂見,或也將受到決策層的重視。
一年一度的“兩會”反映了特定時期中國社會的政治生態,正如有代表委員提出的那樣,“兩會”不常有,但參政議政行為卻不應停歇,今后要強調日常的參政議政,當然,還要讓參政議政更便捷更有效。盡管政協委員帶著雜文風格的發言仍然博得陣陣掌聲,讓無數民眾產生共鳴,但中國社會的進步希望不應該局限于會場內的批評,而應該期望“代言人”以及其背后的普通民眾的所作所為,他們日拱一卒的努力,才是中國進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