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都通過稅賦手段來平衡房地產市場,用免稅、抵稅的手段來鼓勵居民自住自用;用累進稅率中高額的空置稅、房產稅、交易稅,通過各種“懲罰性稅收”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3月13日《經濟參考報》)
同時,記者通過與外國比較,得出中國持有房產成本世界最低,持有成本幾乎可以忽略。因此,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征收房產稅、空置稅、遺產稅、贈予稅,增加多套房擁有者的持有成本,用稅收杠桿來迫使持有多套房的人釋放存量房和空置房,來平抑畸形的市場供需。
從理論上講,增加囤房成本會減少所有者持有房產,從而增加市場供給抑制房價。但是,回到現實當中,并不一定如此。因為要實現理論上確定的目標和要求,必須建立在完全市場化的環境里,并且納稅人遵守市場規則,具有法治和誠信意識。
首先房地產市場并未達到充分市場化的要求。就拿房地產市場最核心的要素之一土地來說,一級市場并沒有完全市場化,而是由政府壟斷經營,政府一年要供應多少土地供房地產開發,并不是由市場機制調節,而是政府制定的計劃和指標。因此,從根本上來說,中國房地產市場并未按照市場規律運作,而是半計劃半市場的畸形產物,這是中國房價越調控越漲價的根本原因。另外,中國的利率市場也并未完全市場化,貸款利息價格也由政府說了算;眾所周知房地產市場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利率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是非常深刻的,利率沒有市場化必然會傳導到房地產市場,導致房地產市場價格也不能按照市場規律運行。
其次,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和誠信經濟,市場調節機制產生作用的重要前提是法制健全、市場參與者遵守法律的意識以及誠信意識等??墒窃谥袊?,這三點恰恰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的要求。一是法律制度建設方面,雖然建立了諸多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但是落實并不盡人意,有的甚至成為擺設,比如《勞動合同法》、《反壟斷法》等。二是公民遵守法律的意識不強。很多公民并沒有依法納稅的意識,而是想法設法規避法律,比如最近暴露出的房姐、房嬸、房叔等,通過造假等手段辦理多個戶口購房,如果按照房產稅討論的方案,一套或者兩套房屋免稅的話,這些利用多個戶口購房的人永遠規避在房產稅調控的范圍之外。在中國,像房姐、房嬸、房叔這樣造假規避法律約束的決不是個案。第三,公民社會誠信意識也不強。20%的個人所得稅新政出臺后,用假離婚來規避稅收就是國人誠信意識最典型的例子。有這么一個案例,2011年美國決定在2012年1月1日開征55%的遺產稅,對此很多即將要死的美國富人為了規避高達55%的房產稅,決定在2012年1月1日午時到來前選擇安樂死。同樣是規避稅收,美國人選擇安樂死來捍衛法律尊嚴,但是在中國遇到同樣事情,國人會選擇安樂死來規避稅收嗎?不會,有的即使在1月1日之后的兩三天內去世,也會在申報納稅時將時間提前到1月1日前。
因此,對于目前學者建議用房產稅、遺產稅、空置稅等調控房價的建議,筆者認為應該緩行。筆者甚至認為目前中國根本不具有普遍開征房產稅、遺產稅的條件,如果貿然開征,房價調控不下來不說,還會累積征納矛盾,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源頭。(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