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南新街58號原來是老舍故居,記者獲悉該故居已經被當地政府以400萬元的價格收購。下一步,文物部門要對老舍故居進行維修和保護利用,以充分發揮它的文化和旅游價值。(3月13日《生活日報》)
名人故居屢屢遭遇拆遷的背景之下,濟南市文物部門的回購之舉無疑會贏得公眾的一片喝彩。文物部門花費400萬元從個人手中回購老舍故居,到底是值還是不值?筆者覺得有商榷的必要。
作為當代名人,老舍的名字如雷貫耳,而老舍那篇《濟南的冬天》更是耳熟能詳。作為30年代齊魯大學的教授,老舍在濟南南新街58號租住3年之久,但租住的房子究竟算不算故居?我覺得這個問題還真值得認真思考。據了解,算上南新街58號,老舍先生已經有5處故居,如此之多的故居,其文化價值究竟還剩下多少?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政府回購老舍故居所花費的400萬元皆是公帑,如此大的手筆不知是否征詢了納稅人的意見,經過了納稅人的同意?如果沒有,即使文物部門的回購之舉贏得了掌聲,卻不能掩蓋其程序上的瑕疵。
名人故居需要保護,尤其是類似于老舍這樣的名人。但是保護名人故居未必就一定需要政府出手,需要花費納稅人的錢。一個老舍故居就要花費400萬元,如果和老舍故居類似的名人故居有十幾個或者幾十個,政府還能貿然出手嗎?當地文物部門為何要收購老舍故居?如果真的是為了保護,我們當然要表示敬佩??扇绻菫榱碎_發旅游,抑或打造城市的名片,我認為,這種收購就略顯功利了些。換言之,如果政府花大價錢收購的老舍故居并沒有帶來游人如織,并沒有帶來門票收入,當地政府的400萬元豈不是有些不值?
不可否認,名人故居有其獨特的文化價值。對于老舍故居而言,能被政府回購,能被重視,這是好事。但并非所有的名人故居都有這樣的幸運。
在名人故居保護上,政府部門不一定非要親力親為。英國有一個“藍牌委員會”專門負責名人故居的審核,同時規定,現居的屋主可以隨意居住,但不能改變外形。同時屋主有定期修繕、保持故居整潔完好的責任。國內不少地方在名人故居保護上采取的是商業運作的方式,由開發商出錢保護名人故居。這些做法都是值得借鑒的。(關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