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恰逢“三八”節,每年這一天,有關女代表委員的新聞就特別多。既有她們盡心履職、參政議政的報道,又有她們歡度節日、演出慰問的花絮。
穿著靚麗、笑容燦爛、才藝雙馨的女代表委員們,確實讓兩會變得更生動,讓抽象的政治更具體,更有親和力。女性代表委員所占的比例,也體現著政治的開放或保守,文明或落后。占全國半數的女性,越來越多地參與政治,既是權利的象征——打破性別歧視,實現平等,也為這一群體爭取更多的話語權。
雖然在兩會上,所有的代表委員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代言人”,可實際上,他們的“其他”角色或身份,似乎更重要。女代表,女委員,省委書記,農民工,村官……這樣的身份標簽屢屢被提及。
強調“代言人”之外的身份,往往是出于一種利益群體的考量。一方面,代言人應該為他(她)所在的群體代言,另一方面,公眾可以參照某個“代言人”的身份,辨別其觀點的利益取向。
代議制政治需要最廣泛的代表,要讓不同的利益階層都有發言人,因而,在代表的選舉中,一再強調基層代表的比例,強調女代表的數量,甚至專門為某個群體比如農民工,設立代表。胡小燕等首批農民工代表的出現,一度備受輿論關注。一個長期被忽略的群體,有了表達心聲的代表,不論其實際效果如何,最起碼,它以一種特殊的形式,讓一些弱勢群體被感知,被關注。
“特殊”代表的出現,也會帶來疑問:是不是所有的群體都該有利益代言人?群體是一個空泛的概念,既然農民工可以算一個利益群體,那么,退休人員、自由職業者算不算一個群體,他們該不該有自己的代言人?實際上,人大代表的選舉也不是按群體來劃分的,有的只是一個區、一個市、一個省的代表,而沒有性別或職業的區分。
增加某些特殊的代表,像農民工代表,其實是不得已而為之。原有的代言方式,使他們長期處于邊緣,在喧囂熱鬧的民意中,他們是沉默者。而這些沉默群體,正在不斷增多,他們很少人有機會參與政治,因為缺少話語權而利益受損。特殊群體的代表出現在人大會上,提醒社會更多地關注缺席者,其實是一種“人人平等”的政治示意。
由于目前的代議制尚不夠完美,因而代表委員在“代言人”之外,還有著諸多身份,這也反映出他們履職時的角色沖突。作為某個階層的代表,他們首先要考慮集團利益,為其謀福利。兩會上,企業家對勞動合同法的一些規定提出異議,農民工強調自己的福利待遇,實屬正常。而作為人民的代表,他們又有責任放棄小群體的利益主張,以公共利益為重,追求整個社會的福祉。
稱職的代言人,要能很好地平衡這種角色沖突,既要照顧群體的合理訴求,又要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和判斷,不為群體利益所左右,具備超越利益紛爭的勇氣。兩會上,最大的利益,就是國家和全體民眾的公共利益。
群體利益,要為公共利益讓步。兩會上,有的只是人民代表,而不是男代表、女代表,官員代表、基層代表,企業家代表、工人代表。不再強調省長、農民工、女性這些身份標簽,“代言人”才能真正實現平等對話,某些強勢群體才能不霸占話語權,某些弱勢者才可能不失聲。由此,公眾才能寄望代表們通過表決器實現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