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份,《中國新聞周刊》以文章《我國進入納稅人權利覺醒時代,催生政府行為變革》成功預言我國公民納稅人權利意識的覺醒,即中國進入“稅感時代”。但是,當時中國新聞周刊所言的“稅感”,主要是普通公民的“稅感”,是納稅人對稅收負擔愈來愈重的直接反應,并沒有上升到全國“兩會”這樣決定國家大事的重要平臺,代表全國人民決定國家大事人大代表和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的政協委員并沒有把稅收當成最主要的國家大事來討論和研究。
不過,今年的全國“兩會”則明顯不同。首先,由樓市調控政策中對出售住房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所引發的稅收問題,成為兩會最焦點的話題之一。隨后,北京師范大學發布的以500萬元為起征點開征遺產稅的報告推波助瀾。接著,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房產稅、營改增、進口關稅等傳統熱點稅收話題成為代表委員議案提案的首選題目。比如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后三份建議中,一份就是建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7000元。
從人們對稅收的無知無覺到2011年前后的民間對稅收產生敏感,再到今年兩會代表委員的熱議和議案提案,中國真切地進入了“稅感時代”?!皟蓵边M入“稅感時代”,讓我們看到了民主法治的進步,人民權利意識的覺醒。那么,“兩會”為何進入“稅感時代”,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黨的十八大對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財稅體制改革可以說既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行政改革改革的重要方面,不管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還是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都繞不開財稅體制改革。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稅收制度改革成為了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議案提案最集中的領域。正如葉青代表所認為的“財稅制度改革將在今年兩會上引起關注,因為幾乎各領域的改革最后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收入與支出。如果財稅體制不改革,其他改革都將難以進行?!?/P>
其次,財稅體制本身改革目標、功能定位模糊。由于財稅體制改革關聯經濟體制和行政體制改革,所以各方對稅收改革出現認識上的不同,產生了爭議。比如房產稅改革,房地產調控部門和部分學者,把它看成是調控房價的一個撒手锏,但是在財稅部門和一般老百姓眼中,它又是一個財產稅,重要的是調節貧富差距。這樣一來,對房產稅功能定位沒有統一認識,因此出現改革時機、改革內容、改革的方式等多方面的爭議。但是,雖然對財稅體制改革具體內容方面出現分歧,但是通過財稅體制改革啟動全面改革成本低、容易推進等又是大家的共識,所以“兩會”集中反映了這方面的議題。
第三,在深入推進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和民主政治進程中,財稅體制越來越不適應上述要求,比如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制度導致生產、流通環節稅負較高,助推物價上漲給老百姓生活帶來不便;直接稅比重較低,讓稅收調節貧富差距的功能大大減弱,是導致貧富差距成為社會矛盾的主要源頭。另外,19個開征的稅種中,只有3個稅種經過人大立法,其他稅種以國務院條例形式開征,讓人們在稅收上與政府沒有博弈的權力,政府征稅權沒有得到制約。上述財稅方面的問題當然被代表所熟知,履職責任感的增強,使得他們在財稅體制改革方面必須發揮建言獻策的積極作用。
縱觀西方歷史,真正的民主法治進程實質上是人民與政府征稅權力博弈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兩會”進入“稅感時代”預示著中國特色的民主法治進程真正開啟。(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