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禁炮”2月25日收官,一共140人被拘留。其中,思明警方就行政拘留了61人,人數超過前3年總和。而去年,全廈門行政拘留的也只有58人。專項行動期間廈門全市共查獲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360起,行政拘留138人,刑事處理2人,罰款15人,教育206人。警方介紹,這是廈門近年來力度最大、拘留人數最多的一次。(2月26日《海峽導報》)
由于傳統的影響,無論“禁炮”還是“限炮”,難以讓人樂觀。比如我所在的城市,先是“禁炮”,某些同志被查,是按照最少500元罰款了的,一些人滿不在乎:500元買個放,值!盡管如此,還是耳朵顯得比以前清靜不少。而新來一個在某知名煙花產地當過縣委書記的市委書記,取消了“禁炮”,耳朵里再也不得安寧。
全國各地往往在“禁炮令”和“限炮令”之間反復搖擺,不靠譜的規定—規則無力,不靠譜的執行—執行不力,無不讓人嘆息。今天,我由衷地為廈門拘留不手軟的“禁炮令”叫好。好在哪里?
敢重罰。他們把煙花和鞭炮送進廈門,送上天空。作為“回報”,煙花和鞭炮把他們“送”去拘留。這個規定好得很,比單獨的罰款好。不管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讓亂放煙花爆竹者在萬家團圓的春節失去自由,就會讓他們留下刻骨銘心的教訓,看誰還敢下次隨意燃放煙花鞭炮?
敢重獎。為了將“禁放”查到底,各區都在下工夫。比如思明區,在往年基礎上加大了獎勵力度,區政府撥出了60萬元???。目前,有27名群眾因為舉報有功,正在上報獎勵,每起獎勵500元。這樣的獎勵好得很,利用人民戰爭來打贏“禁炮”仗就輕而易舉了,“禁炮令”就不用擔心死角問題了。
敢落實?!敖诹睢笔遣皇且患埧瘴?,關鍵在于落實。不能像某法官正月十五后才上班,別人休息,警察不能休息。警察主動巡查,和民眾保持密切聯系,有違必查,有違必究,一點一滴地積累,鍥而不舍抓落實,發現情況迅速出手,窮追不舍,一查到底,就能創造良好的“禁炮”氛圍。
放炮放得歡,拘留不手軟,真是好極了!在此,我為“禁炮”獻一策:膽敢違反“禁炮令”,除了用拘留伺候他,還要讓他(她)失去更多,比如,記錄在案,作為個人和單位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等年度考核重要依據,看看誰還敢任意胡來?(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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