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4公里處高速公路出口就是目的地,退后500米就是高速公路服務區,然而,湖南司機陳海波的生命出口被不可思議地堵住了。2月20日,陳海波駕駛客車帶人前往山西,當晚9時30分到達山西舊關收費站時被攔截,根據山西省規定,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他們一再央求高速交警,要么讓他們前行4公里下高速,要么讓他們返回服務區休息,但均遭到拒絕。陳海波只好讓車上人員步行至陽泉市一家賓館休息,自己則留在車上照看行李和設備。21日中午,陳海波被發現死于車內,車內還有一個未熄滅的火爐。25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陳海波的死亡原因疑為一氧化碳中毒(2月26日《瀟湘晨報》)。
陳海波可能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但中毒的原因顯然是天寒地凍(舊關當天的氣溫為-7℃至-8℃),他不得不在車內升火取暖,否則可能被凍死。前方4公里處就是陳海波一行的目的地,高速交警寧肯讓一車人步行下高速,也不肯讓他們的車輛前行半步——多么匪夷所思的悲劇,多么不可思議的執法,這些執法者眼里是沒有“人”的,是不管執法對象死活的。
“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道理何在?為防止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公安部曾要求凌晨2點到5點營運臥鋪客車停車休息,而山西省不僅將這一規定擴大到所有7座以上客車,而且將禁行時間從3個小時延長至10個小時??瓷先ナ菫榱烁玫乇WC行車安全,其實是一種懶政,為了方便管理,為了避免承擔責任,他們才不管一天禁行10小時會給人們出行帶來怎樣的不便,如果可以,他們恨不得全天24小時禁止客車上高速,這樣就可徹底杜絕高速公路上發生客車事故,以彰顯其政績。
當莫名其妙的規定遇上機器人似的執法,“活人被尿憋死”的荒唐悲劇便難以避免。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禁行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行車安全,而不是故意刁難司機。高速交警允許陳海波駕駛車輛到前方4公里處下高速,或者允許他們返回服務區休息,難道就違反了規定、損害了執法的尊嚴嗎?但他們就是選擇了機械性執法,甚至在故意刁難中體味著權力的快感。實際上,山西省雖然規定“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但同時規定,對于距離目的地2小時以內車程且晚12時前可以到達的,經交警進行安全檢查登記后可予以放行??墒?,這一變通措施被當事交警置之腦后,他們只管攔截車輛,而對于車輛停駛后一車人怎樣辦,對于留守車里的陳海波的死活,他們則一概不管不問。
在某種意義上,與其說陳海波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和天寒地凍,不如說他死于執法者的冷漠。據悉,這起事故引起山西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目前已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希望他們不僅調查清楚當事交警的責任,而且借此反思高速公路相關禁行規定。禁行本是為了避免出事,但卻導致司機凍死在高速公路上的荒唐悲劇,正是管理者自作聰明的懶政,讓民眾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一幕還會重現嗎?請執法者記住,冷漠是可以殺人的,尤其是當權力在你們手中時!(浙江浦江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