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的兒子又犯事了,而且攤上大事兒了,這一回所犯之事,比無照駕駛、尋釁滋事嚴重得多。
昨日媒體報道,74歲高齡的李雙江因接受不了兒子不爭氣的殘酷現實,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氣病了,這兩天正送往醫院治療;李雙江夫人夢鴿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法律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同時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夢鴿受訪時數度哽咽。
我能想象一位老父親在病榻上的老淚縱橫,也能理解一位母親的肝腸寸斷。
李天一(現在應該叫李冠豐)第二次坑爹所引發的輿論口誅筆伐遠超第一次,這當然是因為事件本身的惡劣程度,以及這位李公子超乎人們想象的“劣根性”——其涉嫌輪奸離他勞教獲釋不到半年。因而此事就具有從多個角度進行評判的價值。
在林林總總的輿論評判中,有一種聲音相當“理性”。昨日有媒體評論說,不贊成輿論將此案變成一場指向李雙江及其身份的情緒宣泄,這樣的教育悲劇,不僅發生在明星家庭,不僅是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的事,窮二代身上同樣會發生,每個普通的家庭都可能發生。還有一位律師發表博文稱,類似事件中的“輿論狂歡”有可能影響司法的公正判決,此前的藥家鑫案即是明證。
“輿論狂歡”這種說法很耐人尋味,好像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大家都很高興,都等著看名人、富人的笑話,并且通過指責和漫罵權貴獲得某種心理平衡。我覺得這是典型的誅心之論。一名女性遭權貴后代肆意凌辱,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公民,此刻的情感必定是恐懼和憤怒,看到這樣的事情很“歡樂”,除非他是受虐狂。
李公子屢次犯事固然是個教育問題,但教育問題和教育問題還不一樣。窮二代的父母也會溺愛子女,但李公子所犯之事,無論是無照駕豪車并打傷他人,還是肆無忌憚地參與輪奸,這些囂張跋扈、目空一切的做派,再“坑爹”的窮二代也很難干得出來,因為他們沒有一個“好爹”。所以,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教育問題,“不要貼標簽,不要沉浸在對名人的批評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世間萬物都是從量變到質變,李公子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而且一次比一次摔得慘,并非沒有先兆。據媒體披露,李公子的諸般劣跡非自15歲無照駕豪車始,其“衙內”作風在京城早就享有“盛名”,只是從前的一些小惡屢屢由父母出面擺平。李公子早先的“根正苗紅”和“前途無量”,不僅在于其父母為孩子創造了最優越的成長條件、制造了一切成功機遇,還在于替他擺平了成長道路上的所有麻煩和挫折。
溺愛子女是人性的弱點,很多父母都有,在這一點上沒必要過于指責老來得子的李雙江。但若社會有公平的規則,或公平正義不被各種潛規則所左右,溺愛子女就不至于釀成大惡——權貴子女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一旦轉化為行動,就會撞上規則的南墻,因而不得不有所收斂。而在李公子的意識中,這堵墻從來都不存在,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父母擺不平的事情。
公共事件中,當然要提倡理性發言,但“理性”不是和稀泥,不是抹殺特殊性教育問題和一般性教育問題的區別,否則就有可能掩蓋問題的實質。李公子兩度坑爹,其根源在于某些時候、某些領域規則失靈,正如《京華時報》評論所言:社會愛拼爹,星二代才坑爹。
夢鴿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從人之常情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李公子縱然犯再多的錯,再大的錯,也是她的孩子。李公子雖難逃法律制裁,但罪不致死,我們的社會任何時候都歡迎李公子浪子回頭,重新做人的機會在他自己手中,因此對其個人的寬容,自始至終都是存在的。但導致李公子坑爹的現實土壤,那些左右人們行為的形形色色的潛規則,絕不能納入寬容的范疇,必須予以徹底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