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曝出的“房叔”、“房姐”等“房親”系列讓人驚心,而據中青報和新京報等媒體報道,在對這些涉及重大腐敗行為查處進展緩慢的同時,報料人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脅,房嫂的報道人陳秀萍多次受到不明身份人的當面威脅。
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的現象遠非個例。雖然不少舉報對象最終受到了懲處,但舉報人往往也代價巨大。
首先,舉報人受到報復有其必然性,畢竟舉報人往往是“以下犯上”、“以弱犯強”,被舉報者并不能立即受到懲處,他們會利用自己的權力進行報復。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說,舉報者所擁有的最強大的武器就是社會的公義。因此,保護舉報人就是保護社會的良知,要從根本上解決舉報人保護不力的問題,就必須樹立基于這一基本是非的法律理性權威。
而現實正是缺乏這樣的理性權威,法律保護不到位,權力得不到制約,是舉報者遭遇不公的根源。舉報人遭遇到的困境,通常表現為舉報人信息泄密、舉報人被蓄意抹黑、舉報材料不能得到有效受理,以及權力部門難以公正地對舉報事件作出處理,等等。以泄密為例,實名舉報并非公開舉報,它是公民的法律權利,紀檢監察部門對保護舉報人的信息有法律義務。如果受理部門因為工作方式不當,或是由于利益、人情等關聯而違背保密義務,受理機構也就由此喪失了其理性權威。而七成的舉報人遭到報復,近半數的受訪者對實名舉報持不信任態度,說明相應的受理部門并不能維護自己的理性權威,秦香蓮的舉報材料轉給陳世美的笑話鬧多了,公眾也就由此將相關部門視為官官相護的利益共同體,實名舉報就會失去民意基礎。
樹立理性權威的關鍵在于維護法律的獨立性。從當前的情況看,對地方一把手缺乏有效監督,是較突出的問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運行,在有的地方直接受制于地方一把手。在沒鬧到不可收拾,或者沒有更高層壓力的情況下,對舉報的處理很難超越領導意志。
從保護舉報人的制度設計看,問題也較突出。主要表現為對舉報人重獎勵而輕保護,對打擊報復行為重懲處而輕預防,對舉報人保護范圍狹窄,保護措施不力。這些可以通過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來彌補,一些地方正在嘗試的舉報人單線聯系制度,以及實名舉報落實問責制度,都能起到較好的作用。
當前新媒體興起為舉報人提供了新的公開舉報平臺和輿論保護,也使民眾對現代政治倫理有所認知并能熱情參與時,相信這一切對建構法律的理性權威也能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