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隧道集團的員工與云南省富寧縣剝隘鎮巖村村民發生械斗,經媒體報道造成很壞影響。這件事不僅給中鐵,也客觀上給大型國企的形象再次抹黑,很多人將這件事與國企的“傲慢”聯系起來。國資委已責成中鐵隧道集團全面調查此事。
雖村民敲詐傷人在先,但中鐵隧道集團管理層對械斗擴大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中鐵管理層需清楚,無論它的工程項目多分散,參與項目建設的員工數量多龐大、成分多復雜,每一個工程點上發生的事情都與中鐵牌子連在一起。中鐵管理層必須承擔起更細致的管理責任。
這件事是否與大型國企“傲慢”有關呢?這種關聯應該不是零。大型國企的優越感普遍存在,常會在員工行為中有不同程度不自覺的流露。在地方上,特別是在一些欠發達地方,大型國企往往在與當地政府和民眾的交往中處于優勢。
但也不能夸大事件與國企“傲慢”的關聯,尤其是不能想當然地把這起械斗說成是大型國企欺負工程所在地老百姓。中鐵隧道集團的基層施工隊伍相當部分是農民工,他們和當地民眾一樣同屬基層百姓。這起械斗的直接原因是有施工工人被村民打傷后召集工友前往打砸報復,他們本是最初的受害者,一名工人被村民用火藥槍擊中面臨癱瘓危險。沒有一家國企會支持、縱容這樣的械斗,雙方肇事者都應得到法律的制裁。
這是一起孤立事件,它更多反映了中國基層社會依法化解矛盾還很不成熟。但事情一走上輿論場,公眾的注意力迅速被引導到中鐵隧道集團這個標簽上。輿論跳躍式地離開事件現場,像“千條江河歸大?!币粯訁R成對大型國企的指責。本來社會形象就不佳的大型國企又被抓了一次現行。
不僅中鐵隧道集團,我們希望所有大型國企都應再次對它們所處的輿論環境高度警醒,反思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它們應為改善處境做些什么,而不是對輿論的“不理性”怨聲載道。
中國大型國企在國家經濟早已多元化的今天,仍扮演著支柱性角色,它們對社會的參與幾乎無處不在。但另一方面,它們又在一定程度上脫離社會。它們不是市場上生死攸關競爭的完全參與者,它們的工作人員尤其是管理人員至今還有“編制”。它們同媒體也來往不多,它們的領導層往往更像官員,給人高高在上之感。
大型國企雖然都是納稅主力,但它們的內部管理對社會不透明,公眾存有國企人員收入過高、用“壟斷利潤”為小集體大量謀利的種種懷疑。國企還被普遍看成是“腐敗的溫床”。這些不滿、疑惑最終合成了對國企相當廣泛的羨慕嫉妒恨。只要一有機會,它們就會一瀉千里。
國企特別是大型國企面臨自我改革以及同中國社會溝通的艱巨任務。大型國企在中國經濟和社會中發揮的特殊作用短時間內是無可取代的,它們的興衰對國家發展和穩定都至關重要,對發展鞏固中國的對外競爭能力尤其重要。國企爭取好的輿論環境既關系到它們自身,也是促進中國社會和諧的一個關鍵環節。中國大型國企有責任在輿論場上實質性改善自己的形象。
這次中鐵隧道員工械斗事件預計會很快平息,但大型國企已被置于輿論的放大鏡之下。國企以“旱澇保收”為標志的寬松環境事實上已經一去不復返,這個社會如今到處都是它們的監督者。希望這個全新環境逼出國企的不斷進步,就像當年擺脫經濟上的龐大虧損一樣,國企最終也能擺脫形象和聲譽上的虧損。